463mqvMIpPb media.huanqiu.comarticle一文了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eo2uaijn2/eo2ub1ndd“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是脱贫攻坚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我省通过大规模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快解决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取得了很大成效。今年以来,省住建厅重点关注巩固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衔接。近日,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四级调研员樊兵做客《乡村振兴谱新篇》,介绍我省过渡期内的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乡村振兴谱新篇》由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联合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共同播出。周一至周五晚上7:30——8:00在FM106.6 AM693陕西新闻广播播出。学习强国APP同步直播。 在脱贫攻坚期,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的主要方式,现阶段,住房安全保障的对象和政策有变化吗? 脱贫攻坚期间,住房安全主要保障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乡村振兴期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住房安全保障对象调整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人口等。 在对象认定方面: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的支出型困难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脱贫攻坚期间,已实现所有脱贫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现阶段,政策调整后,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政策上更有保障。对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若已脱贫户的住房因灾或因意外事故导致住房不安全,甚至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的,根据现有政策,依然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通过哪些方式实现? 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实施。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政府补助资金的户均标准是多少? 今年,中央和我省拨付4个亿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很好的助推了危房改造和农房建设品质的提升。 中央每年切块整体打包下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但对户均补助不做规定要求。我省在分配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根据各市县(区)上报计划需求,参照2019年中央下达资金每户按照1.9万元计算下达。户均补助标准是由县级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确定,每户享受补助资金的金额不等。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兑付到农户手中?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县级住建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要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根据《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对于此类住房改造,有什么支持政策? 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为:全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2021年计划新建农房;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房屋隐患排查经鉴定抗震不达标或D级危房的。改造标准为,拆除重建的应参照省上有关规范标准实施。 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县级住建部门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抗震改造方式。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房,不得破坏传统民居风貌。在保证农房抗震安全且经济可行的前提下,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农房抗震改造中应用和推广。 中央和省级对农房抗震改造户均不做规定要求,户均标准由县级住建部门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确定。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根据2019-2021年中央和省级累计资金,按照2.41万元/户计算下达。若2022年中央政策不变,依旧只下达资金不下达户数,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依旧按照2.41万元/户计算下达。 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下发了《陕西省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什么是宜居型示范农房?有配套补助资金吗? 为大力推进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加快农房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房品质,今年9月份下发了《陕西省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十四五”期间,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到2025年底,建设完成10000户“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补助资金方面:中央和省级对宜居型示范农房户均补助标准不做规定要求,户均标准由县级住建部门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确定。2021年我省按照1.5万元/户计算下达。若2022年中央政策不变,依旧按照1.5万元/户计算下达。1639960788778责编:陈奕陕西乡村振兴163996078877811[]{"email":"chenyi@huanqiu.com","name":"陈奕"}
“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是脱贫攻坚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我省通过大规模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快解决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取得了很大成效。今年以来,省住建厅重点关注巩固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衔接。近日,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四级调研员樊兵做客《乡村振兴谱新篇》,介绍我省过渡期内的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乡村振兴谱新篇》由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联合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共同播出。周一至周五晚上7:30——8:00在FM106.6 AM693陕西新闻广播播出。学习强国APP同步直播。 在脱贫攻坚期,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的主要方式,现阶段,住房安全保障的对象和政策有变化吗? 脱贫攻坚期间,住房安全主要保障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乡村振兴期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住房安全保障对象调整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人口等。 在对象认定方面: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的支出型困难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脱贫攻坚期间,已实现所有脱贫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现阶段,政策调整后,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政策上更有保障。对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若已脱贫户的住房因灾或因意外事故导致住房不安全,甚至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的,根据现有政策,依然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通过哪些方式实现? 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实施。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政府补助资金的户均标准是多少? 今年,中央和我省拨付4个亿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很好的助推了危房改造和农房建设品质的提升。 中央每年切块整体打包下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但对户均补助不做规定要求。我省在分配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根据各市县(区)上报计划需求,参照2019年中央下达资金每户按照1.9万元计算下达。户均补助标准是由县级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确定,每户享受补助资金的金额不等。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兑付到农户手中?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县级住建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要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根据《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对于此类住房改造,有什么支持政策? 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为:全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2021年计划新建农房;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房屋隐患排查经鉴定抗震不达标或D级危房的。改造标准为,拆除重建的应参照省上有关规范标准实施。 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县级住建部门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抗震改造方式。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房,不得破坏传统民居风貌。在保证农房抗震安全且经济可行的前提下,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农房抗震改造中应用和推广。 中央和省级对农房抗震改造户均不做规定要求,户均标准由县级住建部门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确定。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根据2019-2021年中央和省级累计资金,按照2.41万元/户计算下达。若2022年中央政策不变,依旧只下达资金不下达户数,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依旧按照2.41万元/户计算下达。 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下发了《陕西省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什么是宜居型示范农房?有配套补助资金吗? 为大力推进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加快农房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房品质,今年9月份下发了《陕西省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十四五”期间,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到2025年底,建设完成10000户“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补助资金方面:中央和省级对宜居型示范农房户均补助标准不做规定要求,户均标准由县级住建部门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确定。2021年我省按照1.5万元/户计算下达。若2022年中央政策不变,依旧按照1.5万元/户计算下达。